(略)
[采购项目编号:EP *** -RA]
(略) 泰美镇人民政府就以下项目的电子反拍, (略)
一、电子反拍编号:EP *** -RA
二、电子反拍名称:笔记本采购
三、采购人: (略) 泰美镇人民政府
四、联系人:钟汉云
五、联系电话:电话: *** 传真: *** 联系地址: (略) 泰美镇创新路39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 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的企业, 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采购范围;2.企业必须注册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 (略) (略) 所、售后服务机构,可以在20分 (略) 进行售后服务, (略) (略) 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服务保障能力;4.供货产品必须有正规渠道来源, (略) 商出品的、全新的、包发送装完好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的原装设备,整机配置 (略) 标准配置。
七、 多个品目采购时,不允许供应商对其中一个品目单独报价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总报价最低
九、报名截止时间: *** 08:00:00
十、反拍开始时间: *** 10:00:00 反拍截止时间: *** 10:55:00
十一、反拍轮数:3 轮;每轮持续时间:15 分钟;每轮间隔时间:5分钟
十二、反拍商品:
采购品目
计算机
|
计量单位
台
|
单个商品最高限价(元)
5000.00
|
采购数量
1
|
交货日期
***
|
1
|
品牌
|
戴尔
|
规格型号
|
笔记本
|
商品名称
笔记本
|
选配
|
十三、其他说明:
(略) 泰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