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0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春阳街25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20万吨/年复合碳源补充剂生产项目 | (略) 潼南区田家镇T8-11/20地块三号厂房 | 禹沐源生物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 (略) | (略) 潼本项目租用天地华宇新 (略) 三号厂房(单层结构)部分区域,面积为1230m2,生产厂房内布置储存罐、复配罐、管道离心泵等设备,共设立1条混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万吨复合碳源补充剂。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 | 1、废气: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风机风量为10000m3/h),再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化验室清洗废水,一并排入依托的天地华宇新 (略) 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为COD废检测液,统一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的暂存等,统一收集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固废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环境无影响。 4、噪声:减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