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八十七条规定:“环境风险隐患单位要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报当地环境保 (略) 门备案”,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 (略) )的相关要求,现将文本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略)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资源调查报告、项目专家组意见。企业于2022年5月11日组织了项目专家会审,基本具备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发布稿)》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了环境风险辨识与风险分析,应急预案:基本具备《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 (略) 关于编制和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了应急组织,规定了突发事件报告程序,提出了突发事件 (略) 置措施,现将项目报告及意见(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9月8日。1.江东水务-风评(修订版).pdf1.江东水务-预案(修订版).pdf3.应急资源调查报告.pdf1.专家意见.pdf2.打分表.pdf3.签字页.pdf4.复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