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寺镇大任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 (略) 2010年 (略) 建设项目核准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10〕263号),用于大寺镇大任庄(惠友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任庄村, (略) ,西至大任庄村,北至大任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59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7日,由大寺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略) 杨柳 (略) 8号
邮编:(略)
联系人: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系电话:022-(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