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蓝旗镇飞岳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蓝旗镇飞岳蛋鸡养殖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蓝旗镇互助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7943公顷,建设8栋鸡舍,配套看护房、管理房、锅炉房、饲料加工车间、蛋品库房、仓库、污水池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存栏40万只蛋鸡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蓝旗镇飞岳蛋鸡养殖场
地址: (略) 蓝旗镇互助村
联系人:王洪峰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 (略) 环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六经街31号1301室
联系人:董博震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地址为: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者直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送至建设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蓝旗镇飞岳蛋鸡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