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保证贵溪煜翔新材料粗碳黑深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0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司。
联系人:(略)周总
通讯地址: (略) (略) 白田乡排 (略) 木珠厂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