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事宜如下:
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原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9日13:00—13: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3:30
3.磋商时间:2024年10月9日13:30
交纳保证金方法:响应单位在2024年10月8日16:00前从该单位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至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
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21日13:00—13: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3:30
3.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1日13:30
交纳保证金方法:响应单位在2024年10月20日16:00前从该单位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至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二、本通知为*-C-043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单位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磋商文件执行。凡原磋商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 (略) ,均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弘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01号凯悦大厦404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人: (略) 吴江分公司
联系人:凌正华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略) (略) 779号
苏州弘 (略)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