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 (略) )、《肇庆 (略) 关于印发<肇庆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发改价格函〔2017〕 (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5〕 (略) ),市公 (略) 《关于回复《关于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办理的函》的函》》《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18日,已在肇庆市市 (略) 政府 (略) 进行了公开遴选2022-2023年度肇庆市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及公开遴选2022-2023年度肇庆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有关事项,截止限期2022年3月28日下午17点30分前,收到来自省、东莞、茂名、肇庆等四家供应商的申报材料。
按照遴选的要求,我局组织了采购评审小组会议,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信息已公开):1、申报供应商符合性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综合评分评审。按质量服务最优以及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经过评审,现满足肇庆市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评审条件供应商分别为:肇庆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满足肇庆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评审条件供应商为: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遴选 (略) (http:/ *** )网站公告,公告期限至2022年4月7日截止。
如对结果有异议,在公告期限内 (略) 或 *** 平台查询,未被选定的不再公告和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肇庆市市 (略)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