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科技部门将聚焦重点产业链发展,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工业、现代农业、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发布夏县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6日——8月30日。
二、支持方向
重点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绿色低碳、大数据领域、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产业集群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等方面的科技研发和成果示范推广,支持高新技术成果、高价值发明专利和关键核心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标准类科技成果在我县推广应用。
三、申报条件
1.在我县境域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项目任务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或农村合作组织;
2.项目负责人应该是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同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成人员构成应科学、合理,应涵盖项目组织、研发、推广、实施等方面人员;
3.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对2023年科技项目执行情况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质量不高的单位限制申报。
5.申报单位符合以下一项以上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和资金倾斜:
(1)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
(2)企 (略) 级以上研发机构的;
(3)与高校、 (略) 所开展省校合作且成效显著的;
(4)参与行业关 (略) 基地建设项目的;
(5)参与各级揭榜招标项目的。
四、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采取书面报送方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夏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63.com)。
(二)工业、现代农业、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夏县工业(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印证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等);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5)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4.各申报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和精神,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申报资料报送至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创中心(县政府一楼101办公室)。
(三)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夏县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印证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纳税证明,验资证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认定证书(限认定企业提供);
(2)承担单位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落实自筹资金证明);
(3)承担单位专利基本情况(包括:累计专利申请及授权总件数,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及实施件数,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及实施件数);
(4)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聘书,曾获专利、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
(5)技术转让合同、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合作协议书等合作关系证明材料(写明技术来源及归属、出资比例、任务分工、利益分享等事项);
(6)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等);
(7)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企业须提交县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
(8)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
3.各申报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和精神,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申报资料报送至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创中心(县政府一楼101办公室),联系人:田少伟,电话:*.
附件:
附件4:夏县工业(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5:夏县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x
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