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日照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及表面处理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汽车零部件生产及表面处理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 (略) 路南 | 日照 (略) | 山东 (略) | 报告表 | 项目位于 (略) 五莲县高泽街道西高泽村东南510米,项目代码为2404-*-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对页岩砖原材料进行变更,增加一般固废污染土(*t/a)替代部分页岩(*t/a),并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焙烧废气处理措施由“碱喷淋+湿式电除尘”改造为“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项目工艺、设备、其他原辅材料均保持不变。项目技改完成后,产能保持不变。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技改后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和焙烧废气。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后,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废气引入“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新建企业(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 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管理,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喷洒除臭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GB/T*-2010)表5中二级标准。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相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WLZL(2024)024号)。 (四)项目技改后设备不新增,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技改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废泥坯、废品砖、沉渣、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废包装材料、废滤袋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对新增原料的管理,定期对协同处理的一般固废污染土进行成分鉴定,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坚决不允许进入场区,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
2 | 页岩砖原材料变更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五莲县高泽街道西高泽村东南510米 | (略) (略) | 山东 (略) | 报告表 | 项目位于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 (略) 路南,占地面积2000m2,项目代码为2407-*-04-01-*,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主要设置生产车间1座,布置生产线1条,外购钢材,采用“下料-机加工-脱脂除油-振荡-酸洗除锈-氧化-防锈-浸油”等工序生产汽车零部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购置冲压床、钻床、车床、铣床、表面处理线及环保设备等共43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部件4000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水洗废水、氧化废水、酸洗废水、振荡废水、碱式喷淋塔废水、脱脂废水、防锈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 (略) ,外排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 (略) 三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市 (略) 进入 (略) 三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酸洗、防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碱式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HCl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NH3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管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HCl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3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下脚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矿物油、废切削液、槽渣、废桶(废酸液桶、废切削液桶和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金属屑经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外售金属冶炼厂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专项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