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津南区第十五幼儿园 (略) 津南区第十五幼儿园2024年食堂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ZB-2024-05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 发布来源: (略) 津南区第十五幼儿园 项目概况 (略) 津南区第十五幼儿园2024年食堂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楼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4-055 项目名称: (略) 津南区第十五幼儿园2024年食堂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元 最高限价:7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具体情况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承诺书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或承诺书;(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到 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楼203室 方式:(1)现场获取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投标文件:(2)网上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汇款凭证一起发送至本邮箱:*@*63.com;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单位简称(如需开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1.单位名称:天津福松 (略) 2.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东城支行3.银行账号:*51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津南区第十五幼儿园 地址: (略) 津南区双林街象博豪庭23号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福松 (略) 地址: (略) 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楼203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22-* 天津福松 (略) 2024年0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