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流县生态文明实践展示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5 09:30:00,更正为:2024-06-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25 09:30:00,更正为:2024-06-28 09:30:00。
更正事项1:
播放服务器:
1、主板:华硕 H510m;CPU:英特尔(Intel)酷睿四核 i5-*fCPU处理器;内存:8G
修改为:
1、主板:H510m;CPU:四核 i5-*fCPU处理器;内存:8G
更正事项2:
投影机:
1、显示技术:SONY制激光适配液晶盘3LCDx0.64
修改为:
1、显示技术:制激光适配液晶盘3LCDx0.64
更正事项3:
计算机:
1、主板:华硕 H510m
2、CPU:英特尔(Intel)酷睿四核 i5-*fCPU3处理器
修改为:
1、主板:H510m
2、CPU:四核 i5-*fCPU3处理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公安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 (略) 2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辉梅
电话:*、*@*q.com
福建 (略)
2024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