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市政综合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以桂发改交通〔2023〕28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机场 (略) ,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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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3001 合同估算价:54992万元 要求工期:793日历天,定额工期 793 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 (略) 政综合工程批复概算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略) 政综合工程 (1)站前道路工程:包括路面铺设、交通标志和标线、照明、路基和排水工程等; (2)站前停车场工程:包括道面铺设、交通标志和标线、照明、路基和排水工程等; (3)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防撞护栏、道路护栏; (4)站前总图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含污水)、消防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雨水调节池工程、 (略) 工程(不含各单体小区总平); (5)供电管网及箱变基础工程、车位充电桩工程; (6)弱电工程:道路监控系统工程(含高架桥监控系统,不含停车场系统、地磁车位引导管理系统)、综合管网工程; (7)高架桥剩余工程(含标志、标线、标牌)。 2、 (略) 政综合工程 (1)工作区道路工程:包括路面铺设、交通标志和标线、照明、路基和排水工程等; (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防撞护栏、道路护栏; (3)工作区消防泵房工程、现状供水站扩建工程; (4)总图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含污水)、消防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雨水泵站工程(不含各单体小区总平); (5)供电管网及箱变基础工程、车位充电桩工程; (6)弱电工程:道路监控系统工程(不含停车场系统、地磁车位引导管理系统)、综合管网工程。 3、总平面土石方工程(不含航站楼及站坪范围土石方工程)。 4、绿化工程。 5、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以上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须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系统建设内容,满足初步设计及批复概算的相应专业所包含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机场运行安全、系统完善的建设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具体详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 ,标段(包)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市政综合工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略)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 (略) 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 (略) (略)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 (略) 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5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市政综合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价格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771-*)。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由于“桂建云”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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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