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 (略) 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做好2024年消费券发放工作,我委拟公开遴 (略) 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发放政府消费券
二、业主单位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预算
财政预算*元左右,具体资金预算以实际印发方案为准, (略) 企业可视情况配套资金
四、遴选方式
根据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和发放政府消费券活动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放方式、额度配置、配资比例、宣传方式)综合衡量,择优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五、企业报名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备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
2.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二)能够为本次消费券活动匹配资金。平台愿意根据实际情况,在财政资金外,匹配资金用于消费券发放,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免费上线相关商户,不得另行收费或收取消费券核销佣金,增加商户负担。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县内各消费业态,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能够分各乡镇统计出各地核销金额。
(四)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风险管控能力。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五)具备较强的活动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 (略) 自有渠道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六)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六、公告报名时间及地址
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标。
报名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一号县政府办公大楼2楼207室,联系电话:0898-*。
七、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复印件);(2)发放政府消费券活动方案;(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