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安星级小区”动态智能认定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AHCS-SH034
项目名称:“平安星级小区”动态智能认定系统项目
控制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平安星级小区”动态智能认定系统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包含项目开发3个月,试运行3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采购人验收通过,验收通过后进入24个月免费维护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1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2.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7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磋商小组将通过中国 (略) (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等渠道全面查询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截止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开户名: (略) 厦门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海沧绿苑支行,账号:3515 0198 8601 0000 0198,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开标厅
五、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思 (略) 45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