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明彩智慧显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9-05
根据明彩智慧显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 (略) 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明彩智慧显示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坦洲镇 |
建设单位 | 明彩智慧(中山) (略) |
项目概况 | 明彩智慧显示制造项 (略) 坦洲镇七村,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8分29.531秒,北纬:22度16分56.655秒,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约*.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智能电视机、智慧办公屏、智慧广告屏、半导体灯条、半导体芯片灯珠生产,预计年产智能电视机*台、智慧办公屏*台、智慧学习屏*台、智慧广告屏*台、半导体灯条*条、半导体芯片灯珠*万颗。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厂房为新建,设有施工期,施工期为12个月,本项目施工租用附近村民用房。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通过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露天工地洒水、运输时用帆布覆盖物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废气的影响。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采取选用无有害物质原料、保持室内通风等措施降低影响。 施工期间基坑排水和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与周围居民生活 (略) (略) (略) 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报告表分析采取措施后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气土方石、隔油池油渣和沉淀池底泥。建筑垃 (略) 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废弃土方石回填,隔油池油渣和沉淀池底泥收集后委托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项目施工期做好围蔽工作,尽量缩短开挖土方临时堆置时间、开挖土方临时堆置区域应当按照要求设置挡土墙和排水沟等措施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回填表层土,破坏的植被通过种植土回填、人工补植等方式得以恢复。 报告表分析,采取适当的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评估认为,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从事智能电视机、智慧办公屏、智慧广告屏、半导体灯条、半导体芯片灯珠生产,设有1)智能电视机、智慧办公屏、智慧广告屏:开料、机加工、超声波除油清洗、烘干、喷粉、固化、调漆、喷漆、烘干、投料、混料、注塑、修整、破碎过筛、丝印、烘烤、组装;2)半导体灯条、半导体芯片灯珠:开料、机加工、超声波除油清洗、烘干、喷粉、固化、调漆、喷漆、烘干、投料、混料、注塑、修整、破碎过筛、丝印、烘烤、组装、点胶、固晶、回流焊、除湿、分光、编带、检查、贴纸包装工序;开料、机加工不使用切削液;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超声波清洗使用清洗剂; (略) 版外购,不设制版晒版工序;网版和印刷机使用湿抹布擦拭;固化炉1台使用天然气、1台使用电能。项目配套纯水制备工序,纯水制备涉及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和反渗透。 1、大气污染物 1)注塑工序废气(非*烷总烃、苯*烯、*苯、*苯、*烯腈、1,3-*二烯、臭气浓度)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苯*烯、*苯、*苯、*烯腈、1,3-*二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及其2024年修改清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调漆、喷漆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水帘柜预处理,喷漆烘干废气(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集气管收集,喷粉固化废气(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排气口管道直连收集+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丝印及丝印后烘烤、固晶、点胶工序废气(非*烷总烃、TVOC、总VOCs、臭气浓度、酚类)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喷漆烘干和喷粉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设备管道收集,上述废气一起收集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总VOCs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 -2010)表2第 (略) 印刷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的排放要求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的排放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TVOC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3)喷粉工序废气(颗粒物)喷粉柜密闭负压收集经喷粉柜自带的一级滤芯过滤系统+喷粉柜外二级滤芯过滤系统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4)破碎过筛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混料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金属开料、机加工工序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回流焊工序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设备管道直连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TVOC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6)厨房油烟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标准限值要求 7)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集气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8)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其2024年修改清单中表9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其2024年修改清单中表9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烯腈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苯*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值。 10)项目按相关要求落实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内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窑炉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2、水污染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t/a)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坦洲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 (略) 坦洲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喷淋清洗槽废水(9412.8t/a)收集后交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建设单位拟采取以 下措施来降低设备的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通风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吸音棉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西北面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厨房废油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注塑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一级滤芯收集和喷粉柜沉降的粉尘、二次滤芯收集的粉尘、移动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金属边角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砂滤芯/废活性炭/废过滤膜、沉降粉尘、废滤芯、不合格品、废布袋)及危险废物(含油墨抹布及手套、废印版、喷淋塔和水帘柜沉渣、水性油墨/清洗剂/水性漆/金线胶/免洗无铅锡膏的废原料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火花油、废油桶、废干式过滤棉、超声波清洗槽更换废液、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液、 (略) 板、连接器、芯片、电容等废电子元件)。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交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注塑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进行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途径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液体原料间和废水收集桶暂存区域泄漏垂直下渗和废气事故排放引起大气沉降。 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做好分区防渗,危废仓硬底化处理,配套防雨淋、防晒、防流失措施;油漆、清洗剂、金线胶、免洗无铅锡膏、0号柴油和油墨需有专门库房储存,液体原料间做好地面防渗漏措施;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水收集桶暂存区域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范设计,做好地面防渗漏措施;做好废气治理运行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在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