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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资管新疆区域管理总部企业宣传片拍摄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知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中交新疆 (略) 成立于2017年,由中国 (略) (简称中国交建)控股,为新疆乌鲁木齐至尉犁等公路PPP项目“投建营一体化” (略) 。公司承担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为加强企业文化宣传,提升企业形象,公司计划对新疆总部工作亮点进行宣传片拍摄,支持公司业务及品牌宣传工作。
二、询价范围
完成《中交资管新疆区域管理企业宣传片》视频拍摄、剪辑制作,最终提供成片。
三、计划服务期及实施地点
计划服务期:4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实施地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信誉要求
2.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
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
2.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经查询报价人、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个及以上的视频拍摄或相关业绩。
4.人员要求
报价人拟任的现场负责人员应具备1个及以上视频拍摄工作经历。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询价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报价。
5.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实施方式
询价采购,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询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0.00万元。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差旅费、食宿费、出入高速公路通行费、税费、专家评审费(若有)等*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略) 场价格调整、政策性费用调整、不可预见风险等所发生的费用。
七、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须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报价有效期:90天。
八、报价人责任
1.报价人对报价负责,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因任何原因调整报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配备满足询价项目要求的人员。
九、服务要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十、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十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十二、报价文件格式
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十三、电子询价
1.询价文件获取
如有意参加报价者,可于2023年 10 月11日 10 时00分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免费下载询价文件,本次询价不提供纸质版询价文件。
2.报价
2.1询价人不统一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前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2日10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报价文件制作要求
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要求:经签字盖章并彩色扫描后,制成压缩包上传,压缩包确保清晰,大小限制不超过30M,超过可分包压缩上传。同时须提供可编辑版Word版报价文件。
3.2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报价有效期、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4.确认
4.1首次进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报价人,需先进行供应商注册,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资管新疆区域管理总部”,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报名。
4.2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你单位在24小时内表明有无报价意向,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里进行确认。
4.3报价人应随时关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出的关于本项目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如因报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四、其他
1.报价担保和履约担保
本次询价不要求提供报价担保和履约担保。
2.黑名单情形的认定、惩戒及修复机制
2.1中交集团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
2.1.1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 (略) 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略) 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 (略) 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1.2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报价、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 (略) 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2.1.3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
(1) (略) 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2.2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 (略) 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公 (略) 场主体,各单位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行合同的,由申请单位填写《让步使用审批单》(见附件3),经申请单位分管 (略) 归口管理部门核实,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监督委员会备案。 (略) 场主体,在合作期间予以重点监管,严禁超比例支付款项,保障合同正确履行,到期后终止合作。
询价人:中交新疆 (略)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