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夏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州办函〔2021〕25号)和临夏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交发〔2021〕1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临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就各级路长具体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体系职责
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 (略) 、州有关农村公路政策,统筹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对县级、乡级、村级路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
县级路长:由县级领导担任,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总路长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具体拟定县级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督促乡、村两级路长履行工作职责。
乡级路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工作要求,按照相关制度和考评标准,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总路长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乡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
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好县乡两级路长交办的工作,定期组织护路员等开展上路巡查,加强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整治路域环境。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维持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定期向乡级路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相关部门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提质改造,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以及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全县路长制推动工作;负责打击侵占公路路产路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设施等违法行为。
县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违法整治;加强农村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及时通报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处置各类破坏公路设施、干扰公路建设的违法行为;指导道路建设爆破审批工作。
县发改局: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立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负责监督管理“路长制”资金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农村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公路建设用地审批。
县林草中心:指导农村公路建设林地、草地审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城镇公路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协助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环评审批及落实工作。
县水保局: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审批及落实工作。
县工信局:协调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配合做好公路建设项目沿线杆线及管道的改移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共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
统筹车辆配置的权限。推进快递下乡进村,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监督电话:0930-*
临夏县路长制办公室电话:0930-*
临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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