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略)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告知承诺制项目受理、拟审批决定和审批决定同步公示(批准书生效时间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 (略) 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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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项目代码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 |
1 | 长寿区全鑫食品加工厂 | 长寿区全鑫食品加工厂调味品生产项目 | 渝(长)环准〔2023〕31号 | 2206-*-04-05-* | 2023年4月11日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