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
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决 (略) 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布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略) 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
二、公布条件
申请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略) 生产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二)申报年度 (略) 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在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三、公布标准
(一)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采用较先进的管理体系(模式),有严格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合同签约行为规范。订立的合同合法、内容具体、条款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依法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备案;有签约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对外订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外,合同履约率达100%;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 (略) 、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五)社会信誉好。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 (略) 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积极处理或配合处理消费投诉和举报;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荣誉,社会信誉良好。 (略) 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中列为信用风险低的企业。
四、申报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守重企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 (略) 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评审公布的方式,公布相关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期为两年。
(一)企业自主申报(4月16日-5月30日)
企业依据公布条件和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填写《 (略) 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 (略) 、县(市、区)市 (略) 监合同股。申报表式 (略) 市场监 (略) 站(网址:http://**)“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分级审核征信(6月1日-7月10日)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本级登记企业及住所地在本辖区的外地企业的申报,汇总本辖区受理情况,致函当地公安、人社、环保、住建、税务、应急管理、综治等部门, (略) 场监管内设质量、食品、药品、广告、信用、价监、特设、商标、消费维权、执法监督等机构征求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市市场 (略) 局本级登记企业的申报、审核和征信。
(三)评审公布报送(7月10日-7月22日)
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企业,开展集中评审。必要时,可以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抽查。 (略) 守重企业公布评审委员会评审, (略) 守重企业标准的, (略) 场监管 (略) 站公布。并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四)制发文件证明 (8月-10月)
(略) 场监管局对通过征信的企业进行公布,制发文件并颁发公布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 (略) 络交易和合同监管科、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管科、消费维权保护科等负责人为 (略) 守重企业公布评审委员会, (略) 守重企业公布评审,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略) 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科。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专班,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守重企业公布活动扎实开展。
(二)广泛舆论宣传。开展守重企业公布活动,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举措, (略) 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利用公众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舆论宣传,让企业广泛知晓,积极参与。
(三)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坚持标准,严格质量。对企业2022—2023年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申报企业因负面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此次公布活动范围。各地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等进行查询,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礼品礼金,不得吃拿卡要。同时,要把申报工作与信用分类监管、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合同备案等工作相结合,指导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提升合同行政监管效能。
(五)及时上报材料。请各地于2024年7月22日前,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文件(盖章)形式, (略) 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拟公布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纸质版各一份)、工作 (略) 市 (略) 络交易与合同监管科,电话0713-*,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 (略) 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拟公布申报汇总表.docx
2. (略) 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申报表.docx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