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2025年度宣传资料拍摄制作项目的比选通知》,12月6日,宣传中心组织召开了项目比选专家评审会,经评审组评审,确定北京 (略) 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向我中心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号楼3510室
联系电话:01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