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阳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房产管理中心审查,确定以下户57为2024年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公租),现予以公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7日-12月24日
举报电话:*(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房产管理中心保障大厅)
山阳县房产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根据《山阳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房产管理中心审查,确定以下户57为2024年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公租),现予以公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7日-12月24日
举报电话:*(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房产管理中心保障大厅)
山阳县房产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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