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城区博生路及周边支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博生路)设计项目(项目编号:NDCT2023-081)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宁都县城区博生路及周边支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博生路) 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T2023-081
项目名称:宁都县城区博生路及周边支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博生路)设计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宁都县城区博生路及周边支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博生路)设计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 *.00 注:以上货物或服务均为国产产品和国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 25 天内将本项目设计完整交付采购人 (方案优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天内提交,方案优化提交后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二、 招标方式 1、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 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三、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http://**.cn\/cr\/list);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http:\/\/http://**.cn\/xxk\/)。响应供应商需按“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 3.特定资格条件: 3.1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工作日内)。上午 08∶30— 12∶00,下午 14∶30— 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 5 号(维纳酒店 3 楼))或网上免费获取。 现场获取: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com)邮箱。 五、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 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 5 号(维纳酒店 3 楼);届 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六、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 放弃投标 响应供应商已报名但不参与项目响应的,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两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项目因废标需重新组织招标时,该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响应。 八、 现场秩序 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员只允许两名代表进场,应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招标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 联系方法 采购人: (略) (略) 电 话:0797-*、* 联系人:黄先生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 1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 5 号(维纳酒店 3 楼) 手 机:* 邮 箱:*@*q.com 联系人:黄海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