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朝阳县职业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防范和控制本项目专项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规定要求,我县需委托银行进行资金托管。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参加投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朝阳县职业培训资金托管
二、服务期限: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必须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有唯一性:不接受总行与分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分行同时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
如有意向请于8月5日前与我单位联系,并准备好标书。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采取现场递交标书,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评比,择优选用。具体时间和地点:8月9日上午9点,朝阳县人社局7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创新和人才发展服务股,联系电话:*。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