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黔江西互通、新华大道等附属设施及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 (略) 管理函〔2022〕1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西互通、新华大道等附属设施及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江西互通、新华大道等附属设施及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2-*-04-01-*
三、项目业主: (略) (略) 管理局
四、建设地址:黔江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实施黔江西互通、新华大道等区域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含绿化、铺装、乔木补栽及实施配套设施提质改造等内容。二是实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安装160个垃圾分类收集亭,配置三分类垃圾桶160组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41.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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