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采购监理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建发改投资〔20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建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约*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以所有采购项目金额的总和(约*元)作为计算基数, (略) 监理名录库管理办法标准(1.5%)的5折作为取费标准计取,本项目监理费37.*元,最终监理费以所有采购项目的结算价作为计算基数计取。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 (略) 场主体“黑名单”。③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18 时 00 (略) 三元区沪明新村250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0 月 9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 (略) (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取标书证明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同时在中国 (略) 、建宁县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10-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沪明新村250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杜先生
(略) (略)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