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顺祥低氧铜杆及合金生产项目 | 长汀策武镇策星村稀土工业园9号地块 | 福建顺祥铜业 有限公司 | 龙岩 (略) | 项目位于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稀土一期大道8号地块;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10万吨低氧铜杆,主要建设1#厂房和4#厂房以及检测车间、综合楼、仓库、液氧储罐和供水、供气、供电等公用辅助工程,配备3台150t反射炉及连铸连轧设备;二期年深加工3万吨低氧铜丝,年产3万吨铜合金新材料,主要建设2#深加工车间及3#铜合金新材料加工车间,配备多模机和3条真空连铸生产线以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以紫杂铜、锌锭、稀土等为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有熔炼、连铸、连轧、冷却、绕杆。 | 1.做好施工期间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2.紫杂铜进厂严格按要求处理;每批原料进厂前均须进行分析、检验,严格控制含有漆包线、胶皮、油类、塑料、橡胶类等杂质的原料铜进厂,不符合入厂筛选要求的原料不得用于生产。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4.反射炉炉内废气经烟气急冷系统+ 5.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6.布袋收尘灰、废活性炭、风管铜泥、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处理污泥、废乳化液、废布袋、烟气治理脱硫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低氧铜熔炼渣、电工频炉炉渣、废耐火材料、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化学原料存放区、乳化液及脱脂渗透剂循环池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间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和跟踪监测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 9.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SO2:2.93t/a、NOx:35.792t/a、重金属≤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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