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广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广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县 (略) 广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祠山街道白洋村
建设单位:广德县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迁建项目,现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位于桃州镇祠山街道祠山殿 11 号,储罐总容积为400m3。 (略) 的发展,储配站周围建筑物增多。 (略) 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人居环境更安全、减少风险、提高周边居民的安全感,故需要将广生燃气储配站搬迁出中心城区。2022 年8 月,广德县 (略) 获得了《关于广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发》,批复同意广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立项,建设 (略) 祠山街道白洋村原德胜养蜂合作社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区苗木施肥,不外排。废水的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要求。
(2)废气
转存、泄压、灌装工段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新增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钢瓶、液化石油气残液。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钢瓶外售处理;液化石油气残液属于危废,由企业收集暂存,定期由液化石油气厂家回收。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 (略) 祠山街道白洋村,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