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略) 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辽宁省2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29号)要求, (略) 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内容, (略) 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工作。
一、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
充分收集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 (略) 、 (略) 等工作成果,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文物、宗教等领域专题资料、POI 数据(如咖啡馆等),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提供参考和指引。
2、城区监测
城区范围是只指年度变更调 (略) 城市范围( (略) 和县),总面积为1206平方千米,监测内容按照全要素细化监测,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一致的,在变更调查成果底图上进行细化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在单独图层上进行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同时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相关要求进行举证。
3、 (略) 监测
(略) 城市范围外的各县(市),监测内 (略) 校( (略) 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 (略) ,自来水厂、 (略) 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 (略) (略) 、机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 (略) )、公路( (略) ) (略) 、 (略) 中心线,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等少部分要素进行监测。
4、成果更新
(略) (略) 范围内调查相关要素和收集专题资料进行更新, (略) 数据监 (略) 网数据监测更新。
二、 项目成果
1、 通过整合、采集、细化与更新形成的空间数据成果。
2、 正射纠正影像数据、监测数据、生产元数据、外业调查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B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相关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本项目收取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 (略) (略) 0406室( (略) (略) 1B四楼),收件人:田洪涛,联系电话:#。送达 (略) (略) 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请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磋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一段90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 (略) (略) 1B三楼)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乌广宇 李业鹏
电 话: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