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0日淄博 (略) (略) 关于山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人立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 (略) 环保窗口(博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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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博山区白塔镇原 (略) 厂区内 | 山东 (略) | 山东量石 (略) | 为解决博山区钛石膏、矿井水污泥等 (略) 置问题,实现固体废物的回收再利用,山东 (略)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项目于 2022 年2月9日取得淄博 (略) (略) 批复(博环审字[2022]19 号),后因企业自身原因,项目尚未建设, (略) 址淄博市博山区 (略) 九号搬迁至博山区白塔镇原 (略) 厂区内,原有项目不再建设。由于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略) 办公厅2020年 12 月 13 日),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现重新报批环评。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新建两条窑炉生产线,项目代码:2204- *** -89-03- *** 。该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外购钛石膏、珍珠岩、石灰石、石英砂、石墨、粘性土质、页岩、铝矾土、矿井水污泥等,其中陶粒生产工艺:破碎筛分、球磨、清洗、混料、造粒、冷却、分选;珍珠岩生产工艺:清洗、破碎筛分、烧制、冷却、分选;钛石膏生产工艺:外购钛石膏湿料经窑炉余热烘干后进行输送包装。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 12 万吨钛石膏陶粒、12 万吨烧制珍珠岩,同时利用窑炉余热将湿料钛石膏烘 (略) 再利用,年产量为12万吨。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 (略) 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营运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项目废气包括破碎、筛分、球磨、混料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窑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钛石膏烧制产生的二氧化硫、 脱硫产生的颗粒物通过“SCR+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与 SCR 产生 (略) 理后沿 15m 高排气筒 P2 达标排放;分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3 达标排放。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逃逸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执行标准》(GB *** -93)相关标准,排放浓度满足《 (略)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中相关标准;该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项目营运期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尿素溶液配置水、 (略) 损耗,生活污 (略) (略) 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 (略) ,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性废物,贮存条件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并委托具有相关 (略) 理,不得私拉乱倒;废包装袋、下脚料、不合格产品等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 (略) 理,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 (略) 门定期清运 (略) 家外卖,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