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03
2024年9月3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 真:0691-*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略) 6号
邮 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勐海县曼天景杰花岗岩石场升级改造项目 | 勐海县勐海镇曼短村委会曼天井村 | (略) | 报告表 | 云南 (略) | 项目总占地4.02hm2,产品规模:*吨/年,其中:毛石、公分石、瓜子石*t/a,机制砂*t/a,该项目为原地改建项目,不改变矿山开采规模、开采方式的情况下,在原成品堆场内新建1条机制砂生产线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 防治对策及措施如下: 1. 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少,采取洒水降尘、遮盖建筑材料等防尘措施。 (3)固废: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曼天井村就近垃圾收集点处置,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2.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破碎筛分生产线采用喷雾洒水降尘+彩钢瓦全封闭;机制砂生产线采用湿法工艺“喷淋+雾炮”除尘一体机;成品堆场采用“碎石铺垫+顶棚+三面围挡+雾炮机”;项目区无组织废气经处理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机制砂生产废水和项目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提升泵进入污水中转池,后进入浓缩罐絮凝沉淀处理后,自流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区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生产设备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并加装减震垫。 (4)固废:项目完成改建后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的设施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废泥沙为主,临时堆存于排土场,出售给制砖厂制砖;废机油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西双版纳 (略) 转运处置。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