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207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漕泾镇水库村水乡综合体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23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为适应现有道路功能,原则同意将何家宅河1#桥净宽由4米调整为5米。
二、由于河口宽扩大,原则同意何家宅河3#栈桥总跨度由26米调整为70米,桥总宽由2.9米调整为2.1米,增加外运土方为8934.31立方米,同时布置配套栏杆等。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