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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C*)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区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15.66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省聊城监狱(*方)西区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项目分两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区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区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企业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清运处理或具备相应资质;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车辆、设备等服务保障能力;
3、中标方能够在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中标方对本项目分包、转包、外包;
5、至少提供一份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垃圾清运业绩合同证明;
6、必须提供企业及法人、经营者的最新征信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略) 区通行证明、对应准驾证照、无犯罪证明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东昌 (略) (略) 口西 300 米路南 A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东昌 (略) (略) 口西 300 米路南 A 栋
七、其他
一、招标范围及说明:
招标范围:
山东省聊城监狱(*方)西区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项目分两个包。
包一:西区狱内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预算:* 元)。按照 2400 人计算产生
的生活垃圾量,每周三、五、日进行集中清运,具体工作流程为:生活科工勤在清运日上午
将装有生活垃圾的监狱清运车(干、湿垃圾各一辆车) (略) 垃圾存放区,中标方安排专
人对狱内运出的垃圾进行分类,生活垃圾及时装车,清理干净现场后(现场环境和车辆)用
自备车辆将垃圾送至环卫垃圾清运站进行处理;厨余垃圾卸车后集中存放,及时通知厨余垃
圾专业清运人员运走,并清理好现场卫生。
包二: (略) 办公区生活垃圾(干、湿)清运处理(预算:* 元)。按照干警职工 150
人、武警 60 人计算产生的垃圾量,每天由物业和武警将各自产生的生活垃 (略) 垃
圾存放区,厨余垃圾集中存放到桶内,中标公司按照狱内垃圾清理频次,每周三、五、日进
行集中清运,必要时厨余垃圾处理每周增加一次清运(由*方通知),即厨余垃圾清运每周 3-4
次。
相关说明:
1、 (略) 《关 (略) (略) 生活牢记处理及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有关问题
的通知》要求,报价包含代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厨余垃圾处理费。
2、中标方服务期限:一年,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日期计算。
3、 (略) 垃圾存放区的垃圾原则上当天处理干净,打扫干净环境卫生和车辆卫生,确因
禁运、车辆损坏等原因无法当天运出的,提前向*方管理部门反馈(生活卫生科和规划建设
办公室),明确运出时间,由业务部门报告分管领导。
4、中标方应当配备专用车辆、专职人员按照垃圾清运要求规范清运垃圾,专职人员必
须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清运处理相关政策,对垃圾准确分类,如因违反相应行政法规受到行政
处罚的,自行承担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5、考核:中标方不能按要求及时清运的,应至少提前 1 日通知*方管理部门并明确具体清
运时间,经*方同意方可执行。中标方未经*方同意出现不及时清运的,每次扣罚 500 元;
车辆、环境卫生清理不干净,被投诉的每次扣罚 100 元,遇有*方重大参观活动,影响*方
单位形象或活动开展的,每次扣罚 1000 元。
6、投标人必须同时对包一、包二进行报价,不允许超预算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评委
资格审查后,根据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包一和包二的总报价进行评标。中标方需要与*方生活
卫生科(包一)、规划建设办公室(包二)分别签订合同。
二、资质及报名要求:
1、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清运处理或具备相应资质;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车辆、设备等服务保障能力;
3、中标方能够在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中标方对本项目分包、转包、外包;
5、至少提供一份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垃圾清运业绩合同证明;
6、必须提供企业及法人、经营者的最新征信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略) 区通行证明、对应准驾证照、无犯罪证明等)。
三、结算方式:按月进行核算、考核;按季度进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生活卫生科和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核算考核情况每季度集中支付一次,中
标方提供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方签订合同前须按照合同额的 5%向山东省聊城监狱财务装备科交纳
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经*方相关部门履约验收完成,无息退还*方。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合同签订后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服务进度的前提下,
可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方 (略) 提起诉讼。
七、安全约定:中标方应服从*方指挥调度和管理,对服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遵
守*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主动接受*方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严禁违章作业、酒后上岗等行
为发生。
八、评标办法:满足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九、报名截止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 17 点前
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发送至
*@*63.com,不接受微信报名资料。为避免遗漏重要信息,请自报名起至开标结
束保持报名电话畅通、经常查看报名邮箱,否则,后果自负。
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 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 (略) 东昌 (略) (略) 口西 300 米路南 A 栋
十、本项目需制作标书并密封,一正两副。身份证、营业执照等重要资料请注明仅限于
本次招标使用。
报名及其他未明事宜可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电话:* *
山东省聊城监狱
2024 年 9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 (略)
地 址:东昌 (略) 18 (略) 东昌 (略) (略) 口西 300 米路南
联 系 人:薛炳臣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