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4年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 | |
二、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三、编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四、编制时间:2024年3月7日 | |
五、需求调查方式: | |
六、需求调查对象: | |
七、项目概况:标的名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 标的目标:负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继承事项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并交办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法定继承(受遗赠)、遗嘱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公证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除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申请人举证不足或其他无法完成核实的情况外,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的继承公证均须依法办理并出具继承公证书。通过咨询和初步书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例,公证机构应该接收申请人的材料,该日期为收件日。从收件开始至出具公证书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不以继承公证书为登记依据的继承转移登记(含公示)时间。 | |
八、总预算: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