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利包装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利年产8000万个塑料包装礼盒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创业园2号楼2~3层;
项目建设单位:以利包装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六安 (略)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单位租赁六安 (略) 高新创业园2#楼2~3层,总建筑面积6250m2,车间建设真空吸塑生产线8条,安装全自动成型吸塑机、半自动成型吸塑机、冷水机、裁切机等设备若干,项目建成后,可年产8000万个塑料包装礼盒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真空吸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烯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吸塑冷却用水经冷水机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等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真空吸塑机、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分类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暂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联系电话:0564-*,0564-*
传 真:0564-*
通讯地址: (略) 裕安区齐云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以利包装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利年产8000万个塑料包装礼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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