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中科(福建) (略) :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阳光中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请示的函》(阳光中科 外〔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复核,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因阳光中科(福建) (略) 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用电需求和供电可靠性,降低企业能源使用成本,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自然资源局意见,同意建设阳光中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
项目单位为阳光中科(福建)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1.变电站工程:拟建的阳光中科110千伏变电站站 (略) (略) 霞美镇光电基地阳光路阳光中科厂区内。
2.线路工程:阳光中科110千伏专用变输变电工程外线工 (略) 霞美镇,本工程起点为220千伏埔当变的110千伏阳光中科间隔,由电缆出线至站外电缆终端塔,平行变电站南侧围墙并向东拐至山上,沿着已建220千伏泉当线走廊南侧,向东北方向行进至临时路,分别下钻220千伏泉当线、井当线、再沿着220千伏井当线走廊东侧向东北方向行进,拐至中骏电气东北侧,跨该地块边角,再沿其地块及成辉国际地块边线行进,再向东跨越拟建G324高架桥,下钻110千伏埔温线,沿着在建创造路北侧侧分带向东南行进,直至阳光中科地块,再缆化进入阳光中科专用变,架空路径总长约5.4km,电缆总长约0.35km。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阳光中科110千伏变电站工程: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本期投资购置2台25兆伏安,远景2×25兆伏安+1×40兆伏安,采用110千伏-GIS配电装置、10千伏配电装置建成110千伏变电站。
2.阳光中科I回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架空路径约5.4公里,电缆总长约0.35公里,地线为双OPGW光缆。本期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征地。
3.二次部分:配置2套622Mb/s光端机、1套综合数据网接入设备、3台IAD设备等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资金由阳光中科(福建) (略) 筹措解决。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霞美镇人民政府认定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 (略) 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闽(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 (略) 自然资源局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
3.《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泉州埔当-阳光中科110kV回线路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南资源函[2023]60号);
4.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生态环境资源局、 (略) 霞美镇人民政府、 (略) (略) 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5. (略) 霞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6.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项目申请报告。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