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 委组织部《202 (略) 市直部门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张萍(***********43)
二、时间安排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
集合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 (略) 统计局
三、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负担。
五、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现金或银行卡)和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遴选资格,并给予组织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按照通知地点集合。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保管。工作人员清点考生,核对考生身份证等材料。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队至体检地点。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 (略) 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遴选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 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 (略) 建议,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性不要穿连衣裙。
7.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不得由亲属等其他人员陪同。
(略) 统计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