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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
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鑫浩招2023-027)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服务
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2万元,招标
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涉及城区宁洱景谷镇沅景东江城澜 (略)
共16名营业环节新增使用的劳务承揽人员,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做
(001) (略) (略) 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服
务项日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服
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
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并在专业技术设备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其有完成
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报
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
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
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的书面声明。
(4)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贵人不得其有行贿犯罪记
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32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盔浩 (略)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号泰然居9栋1
单元1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鑫浩 (略)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7号泰然居9栋1
单元101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受 (略) (略) 的
委托,云南鑫浩 (略) 对 (略) (略) 营业环节新
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
标人参与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 (略) (略) 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
包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鑫浩招2023-027
2.3采购预算:112万元
2.4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城区宁洱景谷镇沅景东江城澜沧西盟8个区县分
公司共16名营业环节新增使用的劳务承揽人员,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并在专业技术设备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
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00201
3.4其他要求:(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的书面声明。
(4)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向参加本项日的投标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投标人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
17:00(北京时间)
六购买磋商文件费用: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购买磋商文件地点:云南鑫浩 (略)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7号泰然
居9栋1单元101室)。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鑫浩 (略)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7号泰然居9
栋1单元101室)。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邮政官网(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
212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30号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8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浩 (略)
地址: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7号泰然居9栋1单元101室
联系人:肖国柱
电话:0879-*
电子邮件:ynxhxmg1l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肖固控签名
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友
旺
山
e0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