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正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会昌县贡江、绵江、湘水城区河段防洪清淤疏浚整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对会昌县贡江、绵江、湘水城区河段防洪清淤疏浚整治工程项目水土保 (略) 场询价,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会昌县贡江、绵江、湘水城区河段防洪清淤疏浚整治工程
2.项目地点:会昌县
3.服务范围:编制会昌县贡江、绵江、湘水城区河段防洪清淤疏浚整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4.工期要求:总工期二十个工作日。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服务完成止。
二、公告期限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7月31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3、报价文件由(附件)中的报价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逾期不受理报名,报名成功后,相关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询价成交原则
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及以上合格供应商。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取合格供应商中有效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有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公司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须是编制及审批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我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我公司对供应商报价不作书面回复。
4、报价格式不做要求,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备注加以说明。
5、需查看现场请联系(刘先生/*)或自行前往,如报价人报名参加报价即表示已充分了解项目采购状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报价风险,并愿意对自己的报价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7 月31日下午17:30前按附件格式(自行下载)要求将报价单、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提交至商会大厦九楼会昌县 (略) 河道采砂管理部,联系人:刘先生/*。
2024年07月2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