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危险化学品专用车道标志、标线、标牌(项目名称)已由清开工纪[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金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清 (略) 发布的名录库中的施工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危险化学 (略)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算12.#元,以最低报价子项目单价为结算单价,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额下浮8%结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危险化学品专用车道标志、标线、标牌。
2.4施工工期:7天。
2.5质量及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人员、施工机具、运输工具等)。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7日下午17:3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盖章后扫描并以PDF格 (略) 名称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63.com),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 (略) 名称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0月28日10:30分在清流县经 (略) 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 (略) 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从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金 (略) ”微信公众号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0月28日至10月3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 (略) 党工委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
6.投标承诺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 (略)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金 (略) ”微信公众号上及清流县 (略)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略) 27号
邮编:#
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