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化县恶劣天气管控系统建设(省道215线171公里-172公里)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中采购列表增加一项系统集成服务要求,具体如下:
智能监控系统(内容不变) | ||||
可变速标志系统(内容不变) | ||||
路廓路况警示(路线诱导)系统(内容不变) | ||||
车辆汇流警示系统(内容不变) | ||||
跟车过近检测系统(内容不变) | ||||
超速检测系统(内容不变) | ||||
信息告知系统(内容不变) | ||||
其它(新增内容) | ||||
1 | 系统集成服务 | 进行集成、数据信息集成及技术管理集成,与德化县气象局感知平台、 (略) 交警支队恶劣天气道路管控平台、公安部道路交通态势服务检测平台、德化县交警平台无缝对接 | 项 | 1 |
备注:
1、为防止虚假应标,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的原件查验,若发现提供的检验报告或相关承诺证明材料有虚假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2、★本次建设系统需与德化县气象局感知平台、 (略) 交警支队恶劣天气道路管控平台、公安部道路交通态势服务检测平台、德化县交警平台无缝对接,投标人须对此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在接入过程中,如涉及软件定制以及接入需要所采购的其他设备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提供,采购单位不再另行增加额外费用。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交通诱导屏;
4、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含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
5、招标清单中前后若有重复出现的设备,按一个设备进行评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略) 德化县龙浔镇龙鹏街26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德化县浔中镇诗墩三路3号西梯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巧云
电话:*/*
(略)
2023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