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设计服务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 | |||||||||
基本信息 | |||||||||
公告标题 | 2023年度设计服务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类型 | 招采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2-22 11:00:00 | 公告发布媒体 | 《长沙交通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2-26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登录长沙交通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2-27 09:3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通过长沙交通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2-27 09:30:00 | ||||||||
解密截止时间 | 2023-02-27 10:10:00 | ||||||||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2-21 17:00:00 | ||||||||
相关标段 | |||||||||
备注 | |||||||||
附件 | 暂无附件 | ||||||||
投标保证金详情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代理公司专户 | 金额 | |||||||
支付形式 | 转账 | 缴纳银行 | |||||||
是否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 否 | 到账截止时间 | |||||||
公告内容 | |||||||||
2023年度设计服务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湘 (略) 的2023年度设计服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2月21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公告作为比选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有关本标段的资质要求的问题 1、有关本标段的资质要求,招标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中3.2”,以及“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资格性检查一览表”—“2”中的资质要求为:“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级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但“第六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K1:商务评审计分表”—“2 资质证书”中对资质的要求为“投标人具 (略) 政专业*级(含)及以上资质的,计2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资质,加计2分。本项累计计满4分为止。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视为具备以上2项资质,分值按4分计取。” 两处对资质的要求有出入,请问以哪个要求为准? 回复:投标人具备资格条件资质要求即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具备比选文件商务评审中的资质要求即可加分。请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执行。 二、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内监督部门电话:0731-*更正为:0731-*。 三、比选文件中与本澄清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答疑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略) 湘 (略) 2023年2月22日 | |||||||||
相关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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