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精神文明建设口述史案例征集活动。
2.组织 (略) 志办、档案馆、大庆广播电视台、大庆日报社等单位,全面查找《大庆地方志》《大庆年鉴》《大庆日报汇编》《大庆油田志》等历史文献,对应查找大庆1 (略) 以来不同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探索实践,并收集音视频资料。
3.组织团队成员系统梳理上述征集案例和历史资料收集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议,确定“口述史”拟定选题。根据访谈事项,沟通联络健在的那些亲历、亲见、亲闻的当事人和见证者,确定访谈名单20-40人。
4.与访谈名单上的口述人逐个深度沟通研讨,形成访谈提纲。同步开展现场访谈、图片拍摄、视频录制。根据实际情况,在与访谈人多次交流基础上,将每名访谈人口述记录打磨形稿件,经*方审定同意后,所有稿件汇总编撰形成《 (略) 精神文明建设口述史》书稿。
5.在每名口述史访谈基础上剪辑制作视频,形成口述史影像记录档案库。
6.在每名口述史访谈基础上, (略) 级新媒体专题展示。
7.拍摄要求使用广播电视专业摄像机。
现场使用广播电视专业灯光、拍摄画面符合电视专业构图要求。
使用专业设备采集双声道声音。
影片录制格式:*/25fps/MP4视频文件等。
成片影片格式:总合成* /25fps/MP4视频文件。
8.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
(1)具有专业为新闻传媒或影视与新媒体制片管理或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过同类项目负责人
(3)具有新闻编采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参照评审办法第5项)。
9.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6人或以上,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
(1)具有新闻传媒或影视与新媒体制片管理或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新闻记者证或新闻采编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采编经验。
(以上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参照评审办法第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