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校园安全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3-24 | |||||||||||
2、项目名称: (略) 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校园安全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94,738.50元 | |||||||||||
最高限价:*.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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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学校人脸识别监控系统安装接入(详见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以投标人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 3.3 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http://**.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宛城区)网站http://**。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地 址http://**,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宛城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投标人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8)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0)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 |||||||||||
地址: (略) 宛城区建设中路 666 号 | |||||||||||
联系人:张剑锋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南阳盛 (略) | |||||||||||
地址: (略) 人民北路淯龙苑1B号楼2008室 | |||||||||||
联系人:薛国平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薛国平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