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永丰县沙溪镇下水吊 (略) 改建工程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1(6)、5.2.2(6) 条款要求:W1:5个,W2:10个”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合理设置随机入围参数(W1、W2)的业务指导函》要求不一致。 现修改招标文件为:执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6月11日下发的《关于合理设置随机入围参数(W1、W2)的业务指导函》,本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1(6)、5.2.2(6)条款调整为 “W1:3个,W2:7个”。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下载补遗澄清说明。 本补遗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 (略) 网站查阅并下载补遗澄清说明,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 (略) ,敬请谅解! 永丰县沙溪镇中罗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相关补遗文件请至用户系统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