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全市生活(建筑)垃圾和渗滤液未得到全面治理,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管理存在盲区死角,垃圾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建筑垃圾,有效解决垃圾污染与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三、整改措施:1.规范运行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将建筑垃圾转运至规范填埋场所进行填埋处理。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渠道,采取在开采矿区的采空区、开采矿井、矿坑等充填或回填的方式,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难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对辖区内所有垃圾暂存点进行排查、清理。2.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验收审核情况: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略)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验收,整改任务销号档案佐证材料能够完整准确反映整改情况,准予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
九、受理地址: (略) 时代新城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四方台区委、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