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我局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局招标代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政府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我局决定遴选招标代理合作机构,按规定委托其办理项目招标事宜。
1、项目名称:G658黔西普底 (略) 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专项评估(价)”招标代理。
2、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局
3、服务范围:G658黔西普底 (略) 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专项评估(价)”招标代理及相关工作。
4、代理费:被遴选中代理机构与业主协商确定。
5、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同时具有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①在“中国 (略) ”或“贵州省 (略) ”上登记注册成功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略) 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②在“贵州省 (略) ”或“中国 (略) ”注册成功,提供公告 (略) 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固定格式)。采购小组保留在 (略) 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3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3年以来(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3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以来(其中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单位《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采购小组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7)遴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8)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6、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8时30分至8月22日17时30分,资格审查通过后抽取代理机构。
地址: (略) 交通运输局四楼业务股( (略) (略) 水西大道74号)。
7、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欧文龙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水西大道74号。
8、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 (略) 人民 (略)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