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东山县2023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3〕9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东山县2023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宗地一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东2023G01,土地面积1.2247公顷(18.37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产权式酒店),商业服务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23〕4号文批准收回东山经济技术 (略) 通用厂房项目用地使用权的政府储备用地1.2247公顷。宗地二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东2023G02,土地面积0.3393公顷(5.0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23〕4号文批准收回东山经济技术 (略) 通用厂房项目用地使用权的政府储备用地0.3393公顷。宗地三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东2023G03,土地面积0.3472公顷(5.20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宗地使用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东区函〔2023〕1号文收储的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培训中心等项目的储备用地0.3472公顷。宗地四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东2023G04,土地面积0.3039公顷(4.55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宗 (略) 人民政府闽政地〔2016〕587号文批准的东山县2016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0.3039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