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2368“一号通办”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甘肃省 (略)
项目名称:甘肃省 (略) (略)“一号通办”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使用符合《 (略) (略)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工作规范》等工作要求的“(略)诉讼服务系统” (略) 运维支撑服务。 2.组织坐席服务人员为群众在工作时间提供热线语音服务,在服务期内每日群众对(略)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接听率、协调办理回复率、满意度最低达99%以上。实现(略)诉讼服务热线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预约服务、事项转办、投诉建议等“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 3. (略) (略)“一号通办”平台数据运营服务,同时根据2024年 (略) 迭代发布的涉及(略)诉讼服务系统相关考核要求, (略) 功能具备“一号通办”能力、实现数据汇聚、满足质效要求。 4.在服务期内, (略) (略)“一号通办”平台需要根据 (略) 质效 (略) 标准及时调整或升级相关功能,确保满足 (略) 最新质效指标要求。同时需要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提供(略)诉讼服务热线运营日报、月报等工作汇报服务或具有甘肃特色的功能服务。 5.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突发性热线话务高峰应急响应预案,健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在现有驻场人员无法满足热线接听业务时,能迅速提供临时工作支撑人员及工作设备,确保(略)诉讼服务热线来电接通率、回复率、满意度等均达到指标要求。 6.应积极配合甘肃省 (略) 完成(略)诉讼服务热线的宣传、(略)诉讼服务系统内外部功能建设等相关工作,按照采购方提出的业务发展要求及时制定完善(略)诉讼服务热线服务标准、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等,由采购方进行审核、监督。服务商定期开展(略)驻场服务团队的文化建设活动,全员性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至少4次。 7.提供不少于15名现场接听(略)诉讼服务热线来电的坐席人员(包含不低于2人的坐席班长(运营管理人员)),最终以现场实际运营状况进行人员增减。服务商要随时掌握驻场人员的工作动态,制定切合工作实际的人员招聘方案,按照聘用要求择优选择招聘对象,严格做好新招聘人员有关业务知识、接话技巧等全方面的岗前培训工作,经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可正式上岗。 8.所有驻场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甘肃省 (略) 对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要求与相关主管部门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 9.集约化坐席服务整体运营服务质效满足(略)相关指标考核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9.(略)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 (略) (略)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工作规范》相关工作要求, (略) 工作实际,需通过购买服务方 (略) (略)“一号通办”提供坐席集约化专业服务,以 (略) (略)“一号通办”各项服务高效开展。2024年6月25日, (略) 中标 (略) (略)诉讼服务热线采购项目,同月, (略) 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信)获得由甘肃省 (略) 批准运营的专用电话号码(123 (略) 诉讼热线),服务范围为甘肃省内。为对接好 (略) “ (略) ”建设,确保甘肃省(略)诉讼服务热线系统和 (略) 系统保持一致, (略) (略)“一号通办”服务项目的持续、稳定、高效运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迫切需求,且由于本服务内容的专业性、特殊性和延续性要求,以及甘肃电信作为 (略) 的分公司,能够提供符合 (略) 实际工作需求的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工作质效,更有助于通过集约化服务 (略) 诉讼服务工作。综上所述,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甘肃分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4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12-23至2024-12-27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陈清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950号
联系电话:0931-(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赵阳阳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96号
联系电话:0931-(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建磊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街 (略) 3号盛达金融大厦1单元11层001室-8号工位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