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莲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莲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莲湖区民政局
地址:庙后街16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地址:莲湖区庙后街169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莲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建设 | 1(项) | ¥* | ¥* | 承担“莲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的整体运营,需要挂牌成立,康复地点对外公布,接受群众咨询和康复,设立开展服务所需的服务场所,服务场地内应配置必要的精神障碍康复设施设备,服务场地符合消防等规范要求,按照福彩公益金有关使用规定,使用规范标志、文字、标牌对福彩公益金进行宣传。包括活动室、功能室、档案室,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配备专业医疗人员、心理咨询师、护理人员、社会工作师和日常工作人员,维护精康系统相关数据,全面摸排莲湖区开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人员,建档人数不低于200人,统筹全区所有社区康复活动和服务,开展服务不低于120人,每人服务不低于20次。协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业务技能培训,协助各街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工站等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知识宣传,有效提升群众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理解和认识。 |
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略) 莲湖区民政局
2024年09月06日